正在編輯 臺灣省合作金庫代理部淡水收支處
此編輯可以被還原。
請檢查以下比較表,確認您是否要還原,然後儲存以下變更以完成編輯還原。
最新修訂 | 您的文字 | ||
行 2: | 行 2: | ||
==簡介== | ==簡介== | ||
− | + | 1944年改組成立的「臺灣產業金庫」與「臺灣農業會」,1946年再改組為「臺灣省合作金庫」,以便為合作事業、農漁業、中小企業融通資金,活絡經濟生產活動。 | |
+ | |||
+ | 1963年3月,[[臺灣銀行淡水分行]]裁撤,臺灣省合作金庫令設立代理部淡水分行收支處,接辦該行業務。 | ||
+ | |||
+ | 同年12月,淡水鎮農會經營不善,合庫又接下本鎮公庫業務。 | ||
+ | |||
+ | 1978年3月,淡水鎮農會經營已趨正常,合庫將淡水鎮公庫業務交還該會承辦 | ||
+ | |||
+ | 本庫收支處的重要任務有代理國庫、省庫、縣庫等公庫業務,代收淡水鎮各項稅款、非稅款,代理收發勞保費、學校學雜費等各種款項等。 | ||
+ | |||
+ | 今後除加強原有業務之外,也計劃逐漸擴展一般存戶,朝向發揮一般銀行功能,增進對淡水地區公私機關及社會各界,提供更多的服務。 | ||
==參考資源== | ==參考資源== | ||
− | :* | + | :*淡水學用語辭典 |
+ | |||
+ | ==相關頁面== | ||
+ | |||
==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 | ||
+ | |||
[[Category:機構]] | [[Category:機構]] | ||
{{淡水政府機構導覽盒}} | {{淡水政府機構導覽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