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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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年代為清康熙五年(西元[[1666年]]),碑文顯示淡水地區漢人開發史,見證明鄭時期北台民間社會母女相依為命的史事淵源,於[[2013年]]7月17日登錄為一般古物。北台灣明鄭時期的墓碑極少,該墓碑可補充明鄭時期地方史事,尤其是女性墓碑,更具珍貴稀有性,由淡水文史工作者所收集之789件古物汰篩撿出來,目前典藏於[[淡水古蹟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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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年代為清康熙五年(西元[[1666年]]),碑文顯示淡水地區大陸移民於北台灣登陸的漢人開發史,見證明鄭時期北台民間社會母女相依為命的史事淵源,於[[2013年]]7月17日登錄為一般古物。該墓主之石材及墓碑形制普通、且上面刻印文字不多,但是具有淡水考證歷史文化意義。墓碑是女兒黃腰在清康熙5年(1666年、丙午年)為過逝母親黃氏(稱位顯妣)修墓所立,當時墓碑格式多以當時清朝「皇清」文字張顯其朝代,但這塊墓碑卻刻著前朝「皇明」,象徵「人在清、心在明」。淡水文史工作者所收淡水為北台早期港口地區,也是許多來自的重要地區集之789件古物汰篩撿出來,目前由[[淡水古蹟博物館]]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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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物可能與淡水少數具有燕尾之竿蓁林黃家有關,清代自雍正元年([[1723]])從諸羅縣中分設彰化縣、並增設淡水海防廳,淡水從而以交通要衝和軍事設施而受到重視,後續雍正二年(1724)王汧之修葺紅毛城、雍正十年(1723)之添設< 八里坌巡檢>,清朝自此以後來淡水的墾拓人口漸多。至乾隆六年(1741)淡水已有數個村滬尾庄、大屯庄和竿蓁林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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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7年12月16日 (六) 11:23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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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年代為清康熙五年(西元1666年),碑文顯示淡水地區大陸移民於北台灣登陸的漢人開發史,見證明鄭時期北台民間社會母女相依為命的史事淵源,於2013年7月17日登錄為一般古物。該墓主之石材及墓碑形制普通、且上面刻印文字不多,但是具有淡水考證歷史文化意義。墓碑是女兒黃腰在清康熙5年(1666年、丙午年)為過逝母親黃氏(稱位顯妣)修墓所立,當時墓碑格式多以當時清朝「皇清」文字張顯其朝代,但這塊墓碑卻刻著前朝「皇明」,象徵「人在清、心在明」。淡水文史工作者所收淡水為北台早期港口地區,也是許多來自的重要地區集之789件古物汰篩撿出來,目前由淡水古蹟博物館典藏。
  • 該文物可能與淡水少數具有燕尾之竿蓁林黃家有關,清代自雍正元年(1723)從諸羅縣中分設彰化縣、並增設淡水海防廳,淡水從而以交通要衝和軍事設施而受到重視,後續雍正二年(1724)王汧之修葺紅毛城、雍正十年(1723)之添設< 八里坌巡檢>,清朝自此以後來淡水的墾拓人口漸多。至乾隆六年(1741)淡水已有數個村滬尾庄、大屯庄和竿蓁林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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