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滬尾水上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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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簡介==
  滬尾水上支署隸屬於[[滬尾辨務署]],負責淡水港相關之港務,如滬尾水道、暴風警報標柱,以及作為收發淡水港口之氣象觀測、警報氣象電報與氣象預報的單位,此外還有海上相關之警務,並設鴉片監察員,監視鴉片入口的情況。明治30年(1897)9月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以訓令第二百九十五號將滬尾水上支署改制為「滬尾辨務署第二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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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滬尾水上支署隸屬於[[滬尾辨務署]],負責淡水港相關之港務,如滬尾水道、暴風警報標柱、及收發淡水港口之氣象觀測、警報氣象電報及氣象預報的單位,此外還有海上相關之警務,並設鴉片監察員,監視鴉片入口的情況。明治30年(1897)9月臺灣總督[[兒玉原太郎]]以訓令第二百九十五號將滬尾水上支署改制為「滬尾辨務署第二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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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學用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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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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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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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48/a0/b0.html 數位典藏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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