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農會信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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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淡水鎮農會創立於1934年12月,原名「淡江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1939年改稱「淡水街農業會」,戰後於1946年改稱「弡兼鎮合作社」,1949年再改名為「淡水鎮農會」,設有「信用部」,負責融通資金。

  1963年時,因經營不善,致使糧食局委託業務由臺北縣農會代辦,臺灣省合作金庫也收回公庫代理權,「信用部」因而停止營業。

  1966年農會改組理監事,由李永秋擔任總幹事,業務漸上軌道,轉虧為盈。

  1964年恢復信用部及糧食局委託業務,1978年代辦淡水鎮公庫業務,次年奉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並納入票據法管理,1982年代收臺灣省石油公司加油站款及臺北縣農田水利會款。

參考資源

  • 淡水學用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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