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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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地址: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65號
  • 電話:02-2622-1020
  •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臨櫃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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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織編制

  區長、主任秘書、秘書、視導,依業務設五科四室,其中五個科分別為民政課、社會人文課、役政災防課、經建課、工務課;四個室分別為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課室 工作內容
民政課 自治行政、地方行政、選務、民防、調解行政、地政、原住民行政、區政諮詢委員會議、體育、國民教育、禮俗宗教、慶典活動、公墓及殯葬相關業務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役政災防課 兵役行政、兵役徵集及勤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災害防救組訓及整備、其他有關役政及災防事項。
社會人文課 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社區發展、全民健康保險、人口政策及新住民相關業務、藝文推廣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工務課 道路養護、建築管理、水利、都計、土木及建築工程事項、臨時接水電業務、路燈管理、收費廣告欄、路燈桿宮燈旗及其他土木相關工程事項。
經建課 工商、農政、公用事業、觀光推廣、河川及生態保育業務、公園綠地廣場等管理養護及體育設施管理維護等相關工程。
秘書室 文書、檔案、印信、庶務、採購、出納、研考、資訊、法制、工友管理、區務會議、公共關係、辦公廳舍維護管理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等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及防瀆肅貪等事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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