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楨

出自 淡水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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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沈葆楨(1820-1879),原名沈振宗,字幼丹,又字翰宇,諡文肅,福建侯官(今福建市)人。為晚清重要大臣。也是「同治中興」時洋務運動的重要人物之一,曾任江西巡撫、總理船政大臣、臺灣海防欽差大臣、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對臺灣歷史發展也有重大影響。

生平

個人年表

  • 咸豐六(1856年)年於江西任職九江知府,追隨曾國藩與太平天國作戰。
  • 同治六(1867)年,任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任職期間,陸續造出軍艦萬年清、湄雲、福星等多艘軍艦。
  • 同治十三(1874)年5月,授命來臺擔任欽差大臣,以處理牡丹社事件,其為日本人與原住民的衝突。之後在臺灣有一連串的交通與軍事等各項建設。
  • 光緒五(1879)年十一月病逝。清廷贈與他太子太保的頭銜,並入祀賢良祠,謚號文肅公。

在臺灣的建設

增設府縣

在艋舟甲創建臺北府;增設恒春、淡水兩縣;改原淡水廳為新竹縣,將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

加強軍防

增加兵力,如興建西式炮臺億載金城、購買洋炮及軍火機械、鐵甲艦,及練水雷軍等。並命人開煤礦。

開山撫番

沈葆楨於光緒元(1875)年提出開山撫番,即打破臺灣前山後山的阻隔,分成北、中、南三路開山。

  • 北路:自蘇澳沿海岸至奇菜(花蓮)
  • 中路:由彰化的林圯埔越山至璞石閣(玉裏)
  • 南路:一由鳳山的赤山越山至卑南(臺東),一由社寮循海岸東行到卑南

北路、中路、南路均在一年內完成。

其中的中路就是現在所稱的「八通關古道」,是由總兵吳光亮負責闢建。

人口遷移政策

沈葆楨提出三項改革:

  1. 廢除嚴禁內地人民渡臺的舊例
  2. 廢除嚴禁臺民私入「番界」的舊例
  3. 廢除嚴格限制「鑄戶」、嚴禁私開私販鐵斤及嚴禁竹竿出口的舊例

改革目的:使大陸人民得以向臺島自由遷徙;打破臺島西部濱海平原所謂「山前」與東部「山後」間的人為壁壘,使漢族居民與原住民間得到往來交流的自由;並打破臺灣島內經濟生活中的限制,使人民的物質生產與物資流通得到自由,使居民生活更加便利。

參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