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李成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於 2020年8月31日 (一) 12:06 由 台灣阿成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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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李成(1842年-1894年),名達斌,別字炳南,小名阿火,臺北木柵人,性強毅,好武,有膂力,時與人角勝為樂,曾於清法戰爭滬尾之役立下戰功。相傳因做過亂彈班的捧茶旦,因此大家都叫他阿火旦

  1884年(光緒十年)清法戰爭滬尾之役爆發之前,淡水提督孫開華守滬尾,募集本地兵勇備戰,張李成阿火旦)聞訊前往應募,令為營官,奉駐於貴子坑,不久奉命招募義勇,加以訓練。法軍於1884年10月由雞籠攻打滬尾,滬尾守將孫開華帶領清軍迎戰。10月8日血戰滬尾當天,張李成守東線後備,當法軍不支敗退時,張李成帶著士兵從半途殺出,身先士卒奮勇殺敵,殺的法軍落荒而逃,留下無數屍體,並斬下法軍軍官首級。清廷以軍功封為滬尾守備,賞戴花翎,後官拜都司。

  依據《清稗類鈔》之〈張李成與法人戰於臺北〉[1],文中有如下紀載:

張李成,臺灣內山人,美風姿,操俳優業,媚目巧笑,傅脂粉登場,初不審其為勇士也。光緒乙酉,法人攻臺北,觀察李某以劉省三中丞命,練土兵拒敵。張忽舍所業應選,李呼張小字曰:「阿火,汝胡解兵事!」張慷慨言曰:「火生長是間,不欲變服飾為西人奴也。」
山中善火者可千人,招之立集,善獵能鎗,可應敵。李善之,易其名曰李成,謂李氏所成就者也。時擢勝軍二千眾,屯滬尾礮臺坡,李成則率新卒五百,分為兩隊,承其後。擢勝軍一與敵接,立敗,張以二百五十人出,散髮赤身,嚼檳榔,紅沫出其吻。時潮上,法人爭以小船抵坡下,坡上草深沒人。此二百五十人者見敵皆仰臥,翹其左足,張趾架鎗以待敵。敵近,二百五十鎗齊發,法人死者百數,大駭而遁。山後復出二百五十人,作圓陣包敵。時潮落舟膠,有巨賈購得法華戰事股票,從軍觀勝敗,時亦陷足泥中。船上張白麾,請以金贖,張不可,作俳優聲曰:「吾不欲仇人金也!」殺而烹其尸。

  今木柵集應廟之「澤被東南」匾額乃其所立,有官銜可證:總帶鎮海中軍前營花翎參將銜陞用游擊臺灣斗六營都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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