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大臺北古地圖考釋/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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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論十三行遺址的主人:荷蘭時代的十三行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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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地圖的誤用===
 
一六五四年大臺北古地圖的解讀作業,到此應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等待有興趣的研究者進一步去實地調查、系統性地進行地名與番社比定的探討。然而,一方面是本圖右邊,即淡水河右旁,仍有一空缺未加解讀;另一方面一想到近幾年來曾為社會所注意的十三行考古遺址存廢的爭議中,涉及到十六、七世紀的近世初期時,八里鄉是否已經有原住民居住在那裡問題,在本書裡並未有所表示,未免是一件缺憾。
 
 
 
不惟如此,我發現學術界在引用本圖時,也稍有以訛傳訛的現象,對重建臺灣歷史圖像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淆。因此,恐怕仍有必要再另闢一章,專門針對西班牙與荷蘭時代時,淡水河南岸是否存在有十三行等的番社,以及西班牙與荷蘭所留下的文獻,是否有這些番社的記錄等問題,進行初步的討論,作為解讀本圖的最後工作。同時也藉此回答關心此事的師長、朋友,一則當作是筆者留學荷蘭歸來後的成果,一方面也表示,在社會事件的幾分熱潮之後,仍然得有人繼續長期追究這個問題。
 
 
 
自一九九一年前後,臺北縣八里鄉污水處理廠與十三行考古遺址問題發生以來,我與一些人曾利用這張一六五四年的臺北古地圖,去討論在清代以前,淡水河口南岸是否有原住民番社在那裡之事。不過,由於當時能引用的資料相當有限,因此有些人認為: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假如當時十三行附近有聚落存在的話,基於荷蘭人對淡水河口地區詳盡的調查,在地圖上標記註明並不麻煩。也許,當時真的沒有聚落呢。但仍需要配合諸多荷蘭文獻的考證,才能更證實這樣的說法[1]。</font></font>
 
 
 
甚至有學者認為這是學術界的疑案,並因而對遺址的原來族群有所懷疑,曾謂: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但是,根據荷蘭人在十七世紀中葉所繪製的地圖,淡水河口岸並沒有任何部落的標記,這是學術界的一件疑案,因為事關十三行遺址的問題。然而,根據西班牙稍早的記載(如Esquivel),兩岸都有土著民族居住,在河口南岸似乎就有Pantao和Parakucho兩社[2]。</font></font>
 
 
 
又說: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荷蘭人所繪的淡水河沿岸地形和居民分佈圖,淡水河口南岸並沒有任何聚落的標記,而北岸卻有一些平埔族的聚落,因此,十三行文化遺址是否就是凱達格蘭族的遺留,目前我們還不能確定[3]。</font></font>
 
 
 
雖然當時我頗不同意這樣的觀察[4],但也無法有效地反駁。如今,我可以這麼說:持有上述觀點與疑問的人,可能一時未考慮到此圖有如下所述的三個重要歷史背景與事實。首先,荷蘭人統治臺灣時期,是存有所謂的「行政」區域劃分的[5]。在北臺灣方面,一般被稱為淡水集會區,包括有:雞籠(金包里、三貂)、淡水河沿岸、武𠯿灣河流域、龜崙山區、噶瑪蘭人區以及淡水河(城砦)以南至大甲溪區等。而八里坌在這個「行政」劃分裡,是屬於淡水河以南之區,不在淡水河沿岸番社之列[6]。
 
 
 
第二,就如第一章所提到的,繪製這張古圖的地圖人員,當時所接受的任務,在於描繪淡水、雞籠地區的地理與人文狀況。因此,緊鄰的淡水河南岸之八里坌地區的原住民番社名稱、景觀,自然而然不會在本圖上標誌,就如雞籠東邊的三貂也不在本圖中一樣!要言之,八里地區未劃有原住民番社,並不表示這裡沒有住人。
 
 
 
第三,更何況,如果更細心去看本圖,則可意外發現,編號三十五號沙巴里番社對面的淡水河南岸,編號三十七號觀音山的第二個山崙之上,還繪有大約七間小房子的番社[7](見圖7-1)!此外,淡水河南岸編號三十一號的Jagers veldt(狩獵園、獵場),似乎畫有房子之狀,不知是否為原住民的獵人草寮或獵園中的小番社。也就是說,光就本圖來看,淡水河南岸還是有原住民的聚落,原住民並且在那裡有狩獵的活動。
 
 
 
所以,企圖用一六五四年的荷蘭古地圖來懷疑清代以前八里鄉境內沒有番社,是站不住腳的。接下來,我們就從西班牙與荷蘭文獻中,來探尋是否有十三行番社的資料。
 
 
 
===二、西班牙時代的八里坌===
 
根據西班牙史籍,基洛神父(Teodoro Quirìós de la Madre de Dios)自一六三三年起駐在臺灣北部,他一直到一六四二年的十年之間,盡力於宣揚基督教,先後被任命為淡水、金包里教會的司牧。期間,他巡迴傳教於淡水河流域的武𠯿灣(Pulauan)、Camaco、Maupe、林仔(Senar)、Parakucho等番社,進而到三貂及噶瑪蘭地方傳道,帶領原住民皈依基督教,據云前後有六百名以上的人受洗[8]。附帶一提的是,西班牙人在臺灣傳教,經我初步研究,發現其區域之廣實遠非我們所能想像者[9]。
 
 
 
上述西班牙人所傳教的地區、地名之中,「Camaco」、「Maupe」與「Parakucho」三個地點,尤其是前兩者,迄今似仍屬於謎樣的地方[10]。後者,即「Parakucho」,自日本時代以來,就一直被比定成今天淡水的嘎嘮別,及小八里坌社[11]。其實,在荷蘭文獻中,「Parricoutchie」被記錄成位於淡水河南岸,離淡水五、六荷里,即約三十七至四十四公里之遠,地點在南崁附近[12]。所以絕對不在今天的淡水鎮,也不在八里鄉境內,這是毫無疑問的。不僅如此,中村孝志先生在晚年所發表的有關臺灣番社戶口的文章,也已很明確指出:「Parricoutsie,別名Lamcam南崁」[13]。可惜這句要緊的文字,竟未獲國內學者及地方上文史工作者的注意,錯誤仍輾轉沿襲至今。
 
 
 
「Maupe」一地到底指哪裡?我曾有一陣子推測該字或許為「Haupe」的愆字,如果我的推測能證明為真[14],則Maupe應該是位於淡水紅毛城緊鄰的番社,即一六五四年古圖編號三十二號的「Touckenan(奇獨龜崙社)」。若然,「Haupe」似乎也與清代方志所云的:「圭柔山……西下數里,有紅毛小城……西至海口極目平衍,名虎尾」[15]之「虎尾(Hó-bé)」或「滬尾(Hö-bé)」有關。不過,這終究仍屬於推測之詞,還有待繼續進一步追證。
 
 
 
比較麻煩的是「Camaco」究竟指何地?解決問題的關鍵,就如本書第四章三十四號所指證的,北部的原住民番社,有時候是以頭目之名字當做番社名稱。有了這個原住民族慣習的背景知識,我們可在《臺灣日記》中找到「Camaco是Pariën番社的頭目」[16],以及下文所述「Kamaco是八里坌(Parihoon)一名Sipandan番社的頭目」的資料。再者,稍後將會說明,Pariën與Sipandan,乃至Tapiën的番社,都在今天八里坌鄉境內。據此,可推定西班牙文獻上所說的Camaco,應該就是今天八里鄉境內的番社之一。換句話說,在西班牙統治時代,八里鄉曾經存在著Camaco的番社,而且西班牙神父也在這裡傳過教。
 
 
 
另外,還有一個相當棘手的地名,此即西班牙文獻中的「Pantao」。目前,此地點重新被比定成位於淡水河南岸[17]。此字的發音雖然很像「北投」,但地點似乎不在淡水河北岸有「北投」舊地名的地方。根據耶士基佛(J. Esquivel)神父的記錄,有云:若從淡水城砦沿著海岸往荷蘭人城砦方向走,首先可遇到Pantao番社的社番。該地一位頭目自稱是多年前西班牙人走失的兒子,該社的番人是西班牙人的朋友,嬰兒時即施行洗禮,他們也要求宣教師到那裡[18]。從這段記錄,可知耶士基佛神父是指從淡水河左邊的海岸開始走。他所說的「第一個遇見的番社」,或許可推定為八里鄉境內或緊鄰的番社[19]。
 
 
 
但這樣的推定,仍留下一個未解決的尾巴。在西班牙資料裡,Pantao番人與淡水林子的番人為世仇,兩社經常交鋒,因而曾導致一位西班牙神父遭殺害的事件。可是,目前的資料中,這個林子番的敵對番社,很像是淡水的外北投,同時也無明確證據顯示這兩社人橫渡淡水河而戰(參見第四章,三十四、四十二號)。Pantao番社的社址,彷彿又在淡水河北岸。
 
 
 
無論如何,從上面的論證裡,至少我們已經可以確定:在西班牙時代的淡水河南岸八里鄉境內,是有番社存在的。而且,八里坌番社中,有一社後來產生了一位替荷蘭公司當傳譯,精通西班牙語的番通事,他還因得到荷蘭人的信任,而長期但任淡水區的總通事之職。
 
 
 
===三、荷蘭時代的八里坌番社===
 
 
 
在荷蘭人尚未驅逐雞籠城西班牙人的前一年,即一六四一年,淡水的番人已經與荷蘭人締和,十月,他們甚至南下到臺南的大員,向荷蘭當局獻地。一六四二年八月攻下雞籠城之後,九月二○日,淡水地區北投、武𠯿灣九個番社再度前往雞籠城向新佔領者表示獻地歸順。自此之後,有關淡水地區原住民的荷蘭資料相對多起來,有利於吾人去搜尋與確證八里坌境內的番社。
 
 
 
荷蘭人佔領北部稍後,在一連串探詢有關東臺灣黃金產地的情報中,有一份是金包里頭目兼通事的狄奧多雷‧矮莫落(Theodore Emoro)之調查口供。狄奧多雷在口供中,還回答荷蘭人雞籠、淡水與噶瑪蘭方面的歸順番社之社名、頭目名,以及壯丁數目。這份番社戶口報告,比我們所知的自一六四七年以後之番社戶口表還早三年。報告中,有關淡水河附近,歸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各番社情形如下[20]:
 
 
 
一六四四年淡水番社戶口表
 
 
 
{|border-bottom =2
 
|-align="center"
 
|番社名||頭目名||壯丁數
 
 
 
|-align="center"
 
|Kipangas||Laco||40
 
|-align="center"
 
|Kimalotsigauwa||Tackovay||40
 
|-align="center"
 
|Litsoeck||Laco||80
 
|-align="center"
 
|Kataya||Ponap||70
 
|-align="center"
 
|Kimoetsiouw||Rap||30
 
|-align="center"
 
|Kimadaminadauw||Tachoway||30
 
|-align="center"
 
|Kipatauw||Tacholim||70
 
|-align="center"
 
|Senaer||Mouron||80
 
|-align="center"
 
|Prarihoon,一名Sipandan||Kamaco||30
 
|-align="center"
 
|Tapiën||Kilaes||80
 
|}
 
 
 
表中,Kipanas以下到Senaer的番社,經前面幾章的考訂,已可確知是淡水河北岸及基隆河流域的番社。只有「Prarihoon」與「Tapiën」兩個番社身份未明。不過,從對音的角度來看,前者殆可判定就是「八里坌(Pat-lí-pün)」;後者亦可推定是明代文獻所說的「大幫坑(Töa-pang-khen)」,亦即八里鄉境內觀音山上的大坌坑社。也就是說,光從音譯,我們就可判定這兩社是淡水河南岸的番社。
 
 
 
荷蘭《臺灣日記》更確證我們的判斷無誤。《日記》中,「Prarihoon」有時候被拼成「Parihoon」、「Parrigon」、「Parichon」,與「Pariën」、「Tapiën」都是淡水南岸的番社。例如,一六四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的裴德(T. Pedel)中尉日記有云:淡水河對岸的Kipandan(即Parihoon)番社頭目與其兩位兒子,帶著兩、三壺的番酒(Massicau)、橘子(Limoenen)以及其他禮物來淡水城見裴德中尉。裴德回贈他煙酒後,問他為何從去年來見征討軍統領拉莫丟士(J. Lamotius)之後,就一直未再來。這位帶著征討軍統領所送日本籐杖的頭目回答說:因為他們的社人忙著收割稻子(rijs),故無法前來而表示歉意,並說連孩童也熱切盼望裴德中尉走訪他們的番社。最後,荷蘭人送他一條艋舺舟,他非常高興,因為他自己並沒有船隻,因而答應荷蘭人,只要淡水城用親王旗當信號,他馬上會渡河過來[21]
 
 
 
由「俗以弓箭隨身、膚色與荷蘭人一樣白」的Parihoon = Sipandan番人頭目答應說只要淡水城有信號,便馬上渡河過來的這段日記,已證明該社絕對位於淡水河南岸,可遙見淡水城的八里鄉境內。有意思的是,日記中提到Kipandan頭目自己無船。同樣情況亦發生在淡水河南岸「傀儡加走(Karrekassau)」番社頭目的身上,他自己也沒有船隻,而由公司船隻送到對岸的淡水城[22]。這些片段的荷蘭資料,似乎在暗示著:淡水河南岸的八里坌番社,並不像淡水河北岸及雞籠一帶的原住民那樣善於航海。
 
 
 
另外一個番社「Tapiën」,在《日記》中並無類似「Kipandan」社可資直接判斷社址的記載。我們除了從對音比定為「大坌坑(Töa-pün-khen)」社外,只能從旁證推敲。上表中,該社的頭目名為「Kilaes」,亦被拼成「Kilas」[23]。「Kilas」,按照當時西班牙與荷蘭的拼音慣例,亦被拼成「Quilas」[24]。據此,這位頭目很似乎就是南崁、淡水一帶Gommon溪沿岸村社的總頭目,他的全名是:路加‧嘰臘士先生(Don Lucas Quilas)[25]──多麼標準的西班牙風記名法!此人自一六四二年之後,一直擔任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通事,一六五四年七月時被推舉為淡水地區最重要原住民頭目[26]。
 
 
 
論證至此,容我再整理一下:荷、西文獻中的「Camaco」、「Parihoon」、「Kipandan」、「Tapiën」,以及「Gommon」的番社,都是在八里坌或緊鄰地區。西班牙神父曾經在這裡傳過教,因而淡水河南岸的八里坌地區,在荷蘭人統治時出現一位番人大通事,並不足為奇。
 
 
 
接著,值得注意是,一六四四年金包里番頭目所提報的番社戶口表中,大坌坑社有八十名壯丁,則估計合社婦孺老幼人口應在兩、三百人之譜,相較於其他番社,可算是大社。八里坌或「Sipandan」社的壯丁數才三十人,估計合社約有一百多人。但很奇怪的是,大坌坑社在一六四七年以後的番社戶口表中,卻都未見登錄,只有八里坌社一直保持著一六四四年的數目(見下表)。
 
 
 
八里坌(Parigon)番社歷年戶口
 
{|border=1
 
|-align="center"
 
|年    度||一六四七年||一六四八年||一六五○年||一六五四年||一六五五年
 
 
 
|-align="center"
 
|戶    口||130 (30)||130 (30)||122 (38)||120 (41)||129 (30)
 
|}
 
 
 
這到底是什麼回事?從本圖編號三十七號的山上繪有村社一事來看,此村社應該是大坌坑社,也就是說至少在一六五四年,這個番社應該還存在,但戶口表卻消失了!此中緣故,是否為如同上面論述所顯示的,八里坌地區的番社至少有三個以上,且社名前後不一,因而產生如此的混淆?還是這些番社遷徙不定,或是當時通事、荷蘭行政人員所提報的戶口數本身就有問題?要而言之,荷蘭資料中的番社戶口表是否正確,以及當時原住民所有的聚落,是否全都登錄在戶口表中──如前述淡水河南岸的「傀儡加走(Karrekassau)」就漏掉了?這些問題,仍然有待日後重新深入檢討。
 
 
 
最後,我們得好好討論一六四四年番社戶口表中的「八里坌(Parihoon)又名Sipandang」這一句,因為這事關「十三行」的地名起源。
 
 
 
我記得當時負責搶救挖掘十三行遺址的考古學家臧振華與劉益昌先生告訴我說:據當地人的說法,十三行之地名,是由於以前該地是港口,曾有十三家行郊在那裡經商,所以才有這個稱呼。只是,臧先生疑惑地說:他們所挖出的考古遺物中,並沒有類似遺跡。其實,不僅是當地人這麼認為,我想一般研究商業史的人,大概也會認為「十三行」的名稱在中國的行郊史上是很普通的事(廣東十三行!)。
 
 
 
不過,我卻不能同意八里鄉的「十三行」地名與中國行郊有絲毫的關連。理由很簡單,清代臺灣北部著名的「八里坌港」,是在淡水河南岸的渡船頭一帶,不是西部海邊的十三行,更何況十三行附近的沿岸地形商船是難以停泊的[27]!所以,十三行的地名起源,顯然不能光從漢字的表面意義來思考。上表所舉的「八里坌(Parihoon)又名Sipandang」中,又名「Sipandang」一字,在荷蘭文獻中亦被拼記成「Kipandan」與「kijpandan」等。這些字的發音,如果唸讀快一點,豈不是像十三行(Tsap-san-hâng或Sip-san-hâng)麼[28]?!因此,我主張十三行的地名,與八里坌一樣,應該是起源於原住民地名的漢語音譯,我認為這種解釋,遠比「十三行郊」的附會觀點更具說服力。
 
 
 
===四、八里坌番社與鄰近地區的族群===
 
接下來,或許我們也可以從片段的文獻資料,探討八里鄉境內的十三行番人到底屬於原住民哪一支族群。由考古學家在十三行所挖出的骨骸,可知其埋葬方式是屈肢葬,與淡水、雞籠一帶的原住民相同,被考古學家歸類為十三行文化[29]。有趣的是,西班牙文獻也有一段原住民埋葬習慣的記載[30]: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人們把死者埋在房子底下或附近地方,墳穴內鋪有椰子葉所編的草席,以防屍體潮濕,並在死者頭旁放置米粥,作為他的食物。人們將死者屈肢埋在小地穴中,而在上方,放置死者所擁有的箭、箭袋、陶罐、珠石,以及貴重之物。</font></font>
 
 
 
雖然上舉文獻,主要在描述淡水河北岸與雞籠原住民的風俗等事,但十三行所挖掘出來的埋葬遺跡,亦與西班牙文獻有符合之處,或許八里鄉十三行的番人屬於淡水與雞籠的族群,也就是所謂「凱達格蘭族」或「馬賽族」之一支。不過,從目前語言學家就北部原住民的族群分類尚有歧見[31]來看,八里的十三行與今新店、板橋,桃園的南崁、龜崙原住民,其間的關係到底如何,似乎還有待進一步的澄清。可惜的是,上舉地區的原住民,由於如今所留存的語彙相當有限[32],恐怕無法就語言資料再確證。因此,荷蘭人所留下的文獻,或許可以參考材料。
 
 
 
一般而言,荷蘭番社戶口表的北部番社名單,大致上是按照地區的順序與方向登錄,而且大部份由當地的頭目或通事、荷蘭行政人員所提報。因此,從戶口表中,可相當程度地判斷番社的族群歸屬與親緣關係[33]。在北部番社戶口表上,北部臺灣除雞籠、淡水地方與淡水河流域,以及武𠯿灣河流域三區外,還有如下三個地區:
 
 
 
(一)Baritschoen地區:包括海山區(Gagaisan)、Terrisan、Sousouly三個番社。
 
 
 
(二)淡水城以南地區:包括八里坌(Parrigon)到大甲溪的十八個番社。
 
 
 
(三)龜崙人地區(Coullonder):包括Rachuwan、Sassoulangten等十三社。
 
 
 
第一區的「Sassaauly」番社,長期以來一直被比定成桃園境內的霄裡社[34]。
 
 
 
不過,從方向來看,「Sassauly」的南部尚有龜崙人(今桃園龜山一帶的大範圍區域)的番社,可見「Sassauly」番社應該在龜山之北。加之,如本書第三章所確證的,「Gagaisan」番社位於清代的海山堡一帶;而桃園的霄裡社可在龜崙人地區中,找到類似的「Sassoulangten」番社!凡此種種,都不外乎顯示一個事實,即:Baritschoen人活動地區,應該在今臺北縣的樹林、五股鄉及泰山鄉境內或鄰近地域!
 
 
 
中村孝志先生曾懷疑「Baritschoen人」與龜崙有關係[35],但基於如下的兩三個理由,我寧願相信它與八里坌人的關係較密切。Baritschoen「倈里討士分」,或Baritson「倈里宗」[36],發音類似「八里分(Parihoon)」。或許就如中部已漢化的「Babuza」、「Papora」、「Favolang」三族有親緣關係[37]一樣,「Parihoon」與「Baritschoen」似乎可推測有某種語言或族群上的關係。而桃園方面的「龜崙人」,據語言學家的觀察,其語言稍異於「凱達格蘭」或「馬賽族」[38],所以與八里坌及「倈里討士分」的原住民,應屬不同族群。至於同在桃園境內,位於西岸的「南崁」一帶番社,如後所引蘇格蘭人的記錄,與八里坌關係密切,反而與龜崙人的關係不清楚。
 
 
 
總而言之,八里鄉的十三行人,若照以上的推論,應仍屬於「馬賽族」的分支,而與龜崙人互屬不同族群。但不管是否為同一或相異族群,各社之間仍會因某種因素相互交戰,侵入他社的領域。例如,同一系統的噶瑪蘭人會到淡水來殺人,因而在八里鄉境內留下「噶瑪蘭坑」的舊地名[39]。又如後來文獻所載,清代海山堡地方的土地,大抵是漢人向桃園的霄裡、龜崙兩社承墾[40]。若然,則一六五○年代以後到清初的短短三四十年之間,亦即在漢人尚未大量入墾北部之前,北部的原住民似乎因某種因素,有大移動的勢力交替跡象,因為十三行與「倈里討士分」的原住民似乎不見了。
 
 
 
===五、八里坌十三行番人的下落===
 
 
 
為何這些在西班牙、荷蘭時代活躍於淡水河南岸的十三行人,在後來的清代文獻,甚至是日本時代的調查資料中彷彿消失不見了。他們的下落如何?我想這不只是個「學術界的一件疑案」,恐怕一般人也很想瞭解。
 
 
 
其實,清代初期曾來北投採硫的郁永河,就已經提到八里坌社番被迫遷徙的結局: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麻少翁、內北投……地險固,數以睚眥殺漢人,官軍至則竄。淡水以北諸番,此最難治。武勞灣、大浪泵等處,地廣土沃,可容萬夫之耕。八里坌社,舊在淡水港西南之長豆溪;荷蘭時,後𠕇最悍,殲之幾無遺種,乃移社港之東北。</font></font>
 
 
 
本段的文意是說:八里坌社原來位於淡水河南岸的長豆溪,荷蘭統治時,由於苗栗地區的後杄番相當強悍,八里坌社的番人幾乎被他們剿滅,因此只好渡河遷居到東北岸。
 
 
 
但很奇怪的,自日本時代的伊能嘉矩以來,不少人若不是認為「雖記事甚為錯誤,但為直接記錄當時傳說者」[41]而懷疑郁永河記載的可信性,就是把這段文字錯讀成八里坌人被荷蘭人所滅[42],進而推演出荷蘭殖民統治者之「軍事上殘酷鎮壓」,「八里坌等地的平埔族居民,由於反抗荷蘭人,而被『殲之幾無遺種』」[43]的歷史慘劇。
 
 
 
郁永河的這段記事,大約寫於一六九七年左右,離荷蘭時代才三十多年,照理說應該有他的可靠之處。一般研究者卻不敢採信,甚至是誤解。關鍵在於臺灣史常有一個刻板印象,認為原住民不善於海上交通或長距離移動。對某些研究者來說,苗栗一帶的後杄原住民到八里坌殺人,是很難想像的一件事(其實,後杄、中港到八里鄉並不遠)。
 
 
 
但近代初期的中外文獻中,已屢見苗栗、南崁與淡水、八里坌等番社,在動亂中有互相響應、互相交戰的記錄。我們先不引用一般人視之為畏途的荷蘭檔案,而光從漢籍史料來看,已知明鄭末年(一六八二年),鄭軍為防禦滿清中國來襲,在雞籠重兵鎮守,凡軍需、糧餉率由淡水、雞籠的男女老幼原住民沿途接遞,番人不堪被奴役,於是揭竿而起,「新港、竹塹諸社皆應」[44]!清康熙三十八(一六九九)年,淡水土官冰冷「率眾射殺主賬金賢,及與賢善者,盡殺之」,他還派遣人南下到吞霄,與當時發動抗官的卓𤪱卓霧等人通謀互應[45]。中文史籍已很清楚告訴我們,北部番社之間有相互接應的事實。
 
 
 
進一步,常被研究者引用的甘為霖之《荷蘭人統治下的臺灣》,書中就收有一位在臺灣住過幾年的蘇格蘭人之記錄,他指出臺灣島上共有十一個地區或統治區(Heerschappye),其中[46]:
 
 
 
<font size="4" ><font face="標楷體">第九區稱為Tokodekal,有七個城市及七個番社,最重要者(首都)為Tokodekal,統治者(頭目)就住在那裡。
 
 
 
第十區名叫Pukkal,只有一座美麗的城市(但其地範圍與荷蘭的哈連Haerlem市同樣大小),他們一直不斷與Tokodekal的七個番社交戰,同時也與Percuzi、Pergunu作對,後兩者組成臺灣島的第十一個區。</font></font>
 
 
 
這段資料未得到研究者的活用,癥結還是出在地名的考證問題。「Pukkal」已為眾所周知,是指新竹的竹塹社。然而,「Tokodekal」與「Percuzi」、「Pergunu」究竟是指哪裡?我在我的〈荷蘭資料地名考證待定稿〉中,已考訂出Tokodekal是指今天的苗栗中港一帶[47]。進而光從拼音,我們可很保險地判定Percuzi就是Percoutsi;Pergunu 無疑也是Parigon!換句話說,這條尋常易見的英語資料,若經過一番史地小考證的手續,就會顯露出一段眾人遺忘的大歷史:十七世紀中葉,竹塹社「一直不斷」與中港社交戰,同時也常與南崁、八里坌地方的番社作對。
 
 
 
十七世紀時,大甲溪以北沿岸附近的原住民,似乎有些番社是慣於中距離與他社交涉的。荷蘭《臺灣日記》等文獻資料,亦如實地反映出這種情形。荷蘭人對於臺灣中北部較確實的記錄,起於一六四○年代初。一六四六年的《日記》記有:竹塹社(Pocael)番聯合苗栗、通霄(Calicautomel、Calicaroutsiou)一帶的原住民[48],向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友社南崁等宣戰,陸路為之阻隔[49]。淡水議會因而議決派把總喜特訥(vendrich Marten Gitner)率二十五名士兵往南崁[50]。臺南的大員當局,亦擬派一二七名士兵前往淡水支援[51]。後訊知此次亂事,肇因於苗栗社番(Calikas)要攻打南崁[52]。此事結局如何,由於現存《日記》未記錄,有待日後再進一步翻查原檔資料。
 
 
 
不過,若干年後,苗栗以北的原住民,又因相互爭殺,使得北臺再度捲入一場長達一年多的戰鬥,連帶地,一六五六年番社戶口表因此而欠缺自大甲溪以北的番社之登錄[53]。據《日記》,該年二月北部淡水下級商務范‧米爾得(Van Mildert)回信向大員報告,謂:當地的叛亂仍未止熄,路途為之受阻,漢人在路上被劫或被奪,致使無法由陸路送交鹿肉給防守淡水的士兵。此外,八里坌(Parragon)、南崁(Percoutsy)以及Mattatas的番人也天天到海邊掠奪、驅趕捕魚蚵的漁民;Pillien(雷裡?)社、北投社(Rappan)及林仔社(Chinaen)的歹番也大膽射殺牛、馬等,並焚燒淡水漢人區的房子,殺死三名漢人,重創數人等等。范‧米爾得並請求大員派四○左右的荷蘭士兵,以及二至三百名歸順番人前來支援[54]。
 
 
 
七月,范‧米爾得又報:叛亂的南崁番除獵殺一名漢人人頭外,已相當平靜。並云:不久之前中港番(Tockudekol)的壯丁在八里坌(Perragon)的叛亂番社中,除五、六人逃逸外,其餘均被殘酷戕害[55]。
 
 
 
這場北部的原住民的動亂,直到翌年,即一六五七年九月十日,才由赤崁郡長史黑德(Schedel)率領二四○名士兵與六○名水手,由大員分乘三艘船往淡水地區征討,竹塹、林子與八里坌的田園、村社分別被放火燒毀,首從受到懲罰[56]。翌初年的《日記》載云:八里坌人(Pergonder)離開被荷蘭人燒成灰燼的番社,另在可怕的山谷(ijsselijcke clooven)中建屋居住;而竹塹社人則重回再建被毀的村社,準備發動另一次的反抗[57]。
 
 
 
八里坌人在一六五七年撤退到山谷附近,事後是否如竹塹社一樣,重返本社;或者是經此一役之後,果真被荷蘭人「殲之幾無遺種」,而再從山谷中渡河遷徙到北岸的小八里坌?由於《日記》缺少記載,恐怕必須在有關的原檔中檢索求證。不過,從上舉的荷蘭資料來看,八里坌人還不至於被大屠殺。事實上,荷蘭時代歷次征伐原住民,雖屢見村社被焚燒成灰燼的記載,但死傷的人數相當有限──除了小琉球之役外。而且,往往在事過境遷後,原住民又重返原址重建村社。我提出這個歷史背景,不外是替歷史留下一些解釋的空間。如上所述,八里坌人與中港人在一六五六年所發生的過節,使得清初郁永河所記載後杄番北上屠殺的傳聞,仍有其可能性,不應輕易否定。
 
 
 
無論如何,八里坌社自一六五六年前後,命運已明顯有所變化。甚至連盛極一時、與本社有關的淡水區總頭目路加‧嘰臘士,在一六五五年之時,也被淡水河與武𠯿灣溪沿岸番社的社番,指控從事勒索與敲詐金錢財物,以及行使不當暴力,路加‧嘰臘士因此而遭受雞籠荷蘭人的審訊[58]。八里十三行的原主人被迫離開故居,或勢力大退,似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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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顏素慧,〈從十七世紀荷蘭老地圖尋找十三行聚落〉,《八里十三行史前文化》(臺北:漢聲雜誌社,1991),頁61。
 
 
 
[2] 李壬癸,《台灣平埔族的歷史與互動》(臺北:常民文化,1997),頁83-84。
 
 
 
[3] 李壬癸,上引書,頁125-126。
 
 
 
[4] 〈學際對話十三行〉,《臺灣史田野研究通訊》,頁32。
 
 
 
[5] 見:W. Campbell,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London : Kegan Paul, Trench Trubner, 1903), pp.6-7; VOC1206, fol.223.
 
 
 
[6] 參見: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台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頁172-173。
 
 
 
[7] 這一點,必須感謝劉益昌先生的指明,說來慚愧,我看了六、七年,居然還是沒看出來。
 
 
 
[8] J. M. Álvarez, Formosa, Geografica e historicamente cnsiderata. (Barcelona: Libreria Cacolica Internacional, 1930), tomo 2, p.431-432.
 
 
 
[9] 參見:翁佳音,〈西班牙道明會在北台灣的宣教〉,《台灣教會公報》2381期 (1997, 10, 19),第十、十一版。在蘭嶼,甚至有人認為雅美族的詞彙中有葡萄牙語的遺跡,「該島有一種山羊,其毛色美,土人稱之為Kukri,有傳說言此語若為葡語,則為葡人與臺灣貿易時傳來者」,參見:小川琢治,《臺灣諸島志》,頁54。
 
 
 
[10] 參見:中村孝志〈台灣におけるエスパニヤ人の教化事業〉,頁56。伊能嘉矩曾謂:「Camaco及Maupeh今雖未詳,但考之西班牙時代的古地圖,Camaco似在今之大龍洞地方(Toaronpong社之故地);Maupeh在今之大稻埕地方附近」,見氏著,《臺灣蕃政志》(臺北: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1904),頁57。然而,我不知道他所謂的「西班牙時代的古地圖」,到底是指哪一幅。
 
 
 
[11] 如:安倍明義,《臺灣地名研究》,頁104;張耀錡編,《平埔族社名對照表》(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1),頁44-45。
 
 
 
[12] DZII, 347, 506.
 
 
 
[13] 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台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頁174、190。
 
 
 
[14] 西班牙文獻中,並非沒有番社名抄錯的例子例如「Pantao」就曾被寫成「Pantas」,見:Esquivel, 1633, fol.319r.
 
 
 
[15]《臺灣通志》,頁22。
 
 
 
[16] DZII, p.256; 又,DZII, p.127, 卻把Kijpandan的頭目名抄成「Samaco」。
 
 
 
[17] J. E. Borao, ‘The Aborigines of Northern Taiwan According to 17th-Century Spanish Sources. ’ In 《臺灣史田野研究通訊》27(臺北:中央研究院,1993),頁104、112。
 
 
 
[18] Esquivel, 1632, fol.310v.
 
 
 
[19] 如果是的話,今八里鄉隔鄰的林口鄉境內,有一地點「寶斗厝」或「寶斗厝坑」,似乎可以與「Pantao」對音,不過還是得實地調查為宜。
 
 
 
[20] DZII, p.259.
 
 
 
[21] DZII, p.114.
 
 
 
[22] DZII, p.127.
 
 
 
[23] DZII, p.256.
 
 
 
[24] 例如,西班牙文獻中,「Quimaurri」=「Kimaurri」、「Quimacon」=「Kimazón」、「Quitalabiauan」=「Kitala-biauan」等,見:Esquivel, 1632, fol.306-309; 荷蘭資料中,「Quemoy」=「Kemoy」、「Quelang」=「Kelang」等。
 
 
 
[25] DZII, p.296, 375. 又,Gommon溪,我的初步判斷是八里鄉境內的長豆溪,不過尚須進一步的確定。
 
 
 
[26] VOC1207, fol.622.
 
 
 
[27] 十三行的「行郊」民間傳說,也有研究者載錄書中,謂:「頂罟村舊大字為十三行,據說乾隆年間,此地為帆船碇泊地,曾有十三個行郊(貿易商)在此故名。現名頂罟是因港口機能衰退後,演變成漁村,在此放置網罟以捕魚而名」,參見:洪敏麟,《臺灣舊地名之沿革》,頁327-328。
 
 
 
[28] 關於變音問題,不完全對音的例子,並不是沒有。如:「野柳(iá-líu)」= Diablos,「D」、「B」音不見;Castilla「甘絲臘」,「T」音消失;「干豆(關渡)」= Casidor,譯音變得更離譜。
 
 
 
[29] 參見:劉益昌,《臺灣的史前文化與遺址》,頁63、67;漢聲雜誌社,《八里十三行史前文化》,頁12。
 
 
 
[30] Esquivel, 1633, fol.318r.
 
 
 
[31] 李壬癸,《台灣平埔族的歷史與互動》,頁44-49。
 
 
 
[32] See: Tsuchida Shigeru etc., Linguistic Materials of the Formosa Sinicized Populations I: Siraya and Basai,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Department of Linguistics, 1991), p.195 ff.
 
 
 
[33] 傑出的例子,當舉馬淵東一先生。他利用番社戶口表,成功地辨識南部排灣、魯凱與卑南族的移動與分佈,見:《馬淵東一著作集》(二),頁347-406。
 
 
 
[34] 張耀錡編,《平埔族社名對照表》,頁42-43;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台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頁189。
 
 
 
[35] 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台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頁172-173。
 
 
 
[36] 以上「嘰臘士」、「傀儡加走」、「倈里討士分」以及「倈里宗」的譯音,係仿造清代福佬系臺灣人的譯法,俾使看起來比較有「本土化」的韻味。
 
 
 
[37] 李壬癸,《台灣平埔族的歷史與互動》,頁41、50-53;R. Ferrell, “Paiwanic Ethnolinguistic Groups of the West-Central Taiwan ‘Black Pottery’ Cultral Area.” In: 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Ethnology Academia Sinica, (Taipei: Nankang, 1969), p. 164.
 
 
 
[38] 李壬癸,前引書,頁48-49;土田滋,〈平埔族各語言研究瑣記〉(下),頁27。
 
 
 
[39] 翁佳音,〈近代初期北部臺灣的商業與原住民〉,第六節。
 
 
 
[40]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臺灣土地慣行一班》第壹編(臺北:1905),頁9。
 
 
 
[41] 伊能嘉矩,《臺灣蕃政志》,頁57。
 
 
 
[42] 伊能嘉矩著,楊南郡譯註,《平埔族調查旅行》,頁129。
 
 
 
[43] 陳孔立主編,《台灣歷史綱要》(臺北:人間出版社,1996),頁50。
 
 
 
[44] 參見:夏琳,《閩海紀要》文叢一一(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頁74;江日昇,《臺灣外記》文叢六○(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398-399。
 
 
 
[45]《諸羅縣志》,頁279-280;黃叔璥,《臺海使槎錄》,頁168,作「康熙己巳(即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年)」,應誤。又,我把史料中的「番人」,解讀成淡水與雞籠方面的原住民,這樣,文章看起來才比較合理。
 
 
 
[46] W. Campbell,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7. 荷文請參見:Olfert Dapper, Gedenkwaerdig bedryf der Nederlandsche Oost-Indische Maetschappye, op de kuste en in het keizerrijk van Taising of Sina. (Amsterdam: 1670), p.18. 譯文中括號之內,係筆者參照荷文譯出。又,譯文中有「城市」一語,是原文如此,但請讀者不要用現代的城市觀念去閱讀,以免滋生誤解。
 
 
 
[47] 為避免節外生枝,並取信於讀者,姑且舉證中村孝志教授所未翻譯的一六五四年各地政務員呈報之番社戶口表,其中記載有:淡水河南岸至大甲溪(Patientie)之番社,在竹塹社之後,有「以下為Dockudekal人的番社:Tommel……Taggawar……」,可知Dockudekal(= Tokodekal)絕對是在新竹縣以南,台中縣以北的地帶。VOC1207, fol.534r-534v.
 
 
 
[48] 「Calicautomel」、「Calicaroutsiou」與稍後出現的「Calikas」之番社名考證,為避免佔篇幅,還是另文發表。
 
 
 
[49] DZII, p.495-496.
 
 
 
[50] DZII, p.503-504.
 
 
 
[51] VOC1160, fol.452r.
 
 
 
[52] DZII, p.506.
 
 
 
[53] 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台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頁188-192;中村先生在該年份的欄位中,註解云:本年北部之淡水、雞籠,因淡水附近之戰鬥,故無該地方之戶口報告。其實,這個「淡水」,可包括了大甲溪以北的「淡水」,與清代初期的淡水區一樣。
 
 
 
[54] DZIV, VOC1218, fol.160r-160v.
 
 
 
[55] DZIV, VOC1218, fol.257r.
 
 
 
[56] GMIII, p.196; DZIV, VOC1222, fol.277r, 278r ff.
 
 
 
[57] DZIV, VOC1228, fol.641v; 竹塹社在此役之後仍表現不服態度,因此有一六六一年前後,李八賀(Lypach)少尉的征討,見:村上直次郎譯註,《バタブイア城日誌3》,頁262。
 
 
 
[58] VOC1213, fol.47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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