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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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點簡介

前清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位在淡水真理街15號,臺灣洋關之設,源於1858(咸豐8)年的天津條約,被迫將臺灣開放為通商口岸,再經1860年(咸豐10)北京條約之後英國首任駐臺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抵臺,率先談妥在淡水開港事宜,因此在1862年(同治元)6月22日,在滬尾設洋關正式開市徵稅。 清廷為斷絕華人官吏貪墨的陋規,並確保關稅之徵收,聘洋人為稅務司總管,清廷派任的海關監督,僅能管理原來的常關事務,稅務司完全掌握洋關的行政與關稅大權。海關公就穻在舊的滬尾水師守備署(即今紅毛城西側停車場)做為辦公之用,碼頭就設在正前方的淡水河畔,依洋關務編制屬於徵稅部門,可分為洋人、華人兩系統,洋人又分內班、外班、海班。內班設有稅務司、副稅務司、幫辦、供事、醫師;外班有各等總巡等驗貨、巡役等。 淡江關署早期因為人數只有數人,祇能租屋居住,但終非長之計,一方面他們不願與華人混居,另一方面華人民宅不適合時洋人起居習慣,遂有興建官邸宿舍之舉,這就是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的由來。 1900年當時海關將已毀的職員官舍重建,並由關員組成一個「五十鄉俱樂部」,成為關員休憩、聯誼、打球、進食的場。光復之後成為當時總稅務司長官李度的官邸。民國86年2月25日,公告列為第三級古蹟。 前清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因有着白色牆體而被當地居民暱稱為「小白宮」,周邊環境優雅,面向淡水河,遠眺觀音山,與其旁基督教長老會所屬之馬偕故居形成一淡水獨特的洋式建築風格。


交通地圖

資料來源

  1. 《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前清淡水總稅務司官邸』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1)。
  2. 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3. 周宗賢《臺北縣文化資產手冊》(臺北縣:臺北縣文化局,2005)。
  4.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


參考資源

  • 淡水學用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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